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提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有效提高公信度,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和突出践行好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原则,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有了重要保证。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坚定地践行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新形势下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只有坚持了这一标准,才能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因此,选拔任用干部首先就要看干部的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纪律是否恪守、是否具备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头脑是否保持清醒,是否经受住各种严峻的考验,能否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我州来说,尤其应密切关注干部在抗凝冻灾害、反法轮功邪教的斗争、突发性非正常事件、支持四川抗震救灾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中的政治表现。
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就是要把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否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作为突出贡献作为根本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结合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国企改革、万村千乡建设、送“家电下乡”、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各项工作中搭建竞争平台,让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显身手、比高低,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既看显绩,又看潜绩,鼓励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予以重用或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任用,充分激发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干部的作风是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群众往往从他们直接接触到的干部来看我们的党。因此,干部的作风怎么样,干群关系怎么样,对党的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考察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那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人,因循守旧、照搬照抄、不思进取的人,作风霸道、不顾大局、闹不团结的人,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投机钻营的人,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的人,绝不能提拔重用。
二、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在提名方式上提高公信度
提名环节是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核心是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确保提名人选得到群众公认。
一是上下结合,广泛推荐提名。建立单位党组织向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制度。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根据本单位干部结构及干部个体素质、能力以组织名义向党委(党组)推荐干部提任、交流建议人选。推行统战与群团部门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部门优势,召开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专题会议,对党外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后备人选进行推荐,切实加强年轻、妇女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公平竞争,好中选优提名。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不断探索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竞争上岗成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轮换的一种基本形式。
三、创新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在尊重民意上提高公信度
一是要推行临时推荐测评,杜绝“拉票”现象。在对干部进行推荐测评前实行严格保密,选择在推荐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相当规模的会议上,临时安排民主推荐测评,推荐测评结果存档备用,按期不断更新,改变了通常“不动干部不推荐测评”的做法,有效杜绝“拉票”现象。
二是推行同步推荐测评,提高推荐测评公平度。对同一批干部调整的推荐测评,要尽量做到“齐步走”,防止“先紧后松”的现象,杜绝干部选任推荐测评中不正之风滋生的机会,提高公平度。
三是推行多轮推荐测评,提高推荐测评准确度。对一些重要岗位的拟任人选采取多轮推荐测评,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高推荐测评准确度。
四、提高组织考察水平,在考准察实上提高公信度
组织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在考察中应坚持全方位公开,切实消除神秘感,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提高考察谈话的质量,使组织考察做到考准察实。
第一,在进行考察预告上坚持预告时间要长、预告范围要宽、预告要求要高。无特殊情况,应提前预告,防止边预告边考察,便于考察信息的相互传播,便于群众做好相应准备。预告要统一格式和内容,特别是预告内容要详尽,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的要求、考察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和联系电话、考察地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考察纪律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考察的积极性。
第二,开通公开信访电话,为群众来访提供一切方便,畅通建言渠道。在被考察对象单位书面征求群众意见,书面征求意见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使许多当面不愿讲、不好讲的问题在书面得到反映。
五、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在任用环节上提高公信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节要注重严格把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
一是严把“入口关”。坚持做到凡提拔使用干部均要进行民主推荐,未经民主推荐的一律不予考察。二是严把“识人关”。坚持做到未经考察的不上会,考察不深入的不研究,重大问题未搞清的不决定。三是严把“审察关”。在每次考察前、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都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征求相关部门以及分管领导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不仓促上会。四是严把“用人关”。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党委(党组)逐一表决,并确保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五是严把“票决关”。对拟提拔任用人选,组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六是严把“公示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每一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均要进行公示,并明确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